办学能力评价工作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

办学能办评价工作自查与整改工作方案
日期: 2026-07-02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点击数:

依据省教育厅《湖北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(2025-2030 年)》(鄂教职成〔20261 号)和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工作实施方案》(鄂职院办发〔20264 号),为了高质量完成材料准备工作,利用两周时间(6 30 日 —7 15 日)集中办公,统筹办学条件监测查证材料、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佐证材料开展自查整改,特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完成全部评估支撑材料收集、三审闭环,材料完整、数据统一、格式规范,短期短板全部立行立改。

二、实施过程

1.第一轮初审630-71日)

审核专班成员对材料收集情况进行初审。

审核人:何见平、吴思、张舟、王雪芳、龚洪浪、沈平、代灯华

审核地点:天工楼B601机房

2.第二轮复审72-710日)

主要对初审不完整的材料进行复核。(具体安排见附表12

审核流程:

(1)自查。确定材料提交时间(各牵头单位、二级学院)

(2)审核。提出审核意见反馈

(3)整改。牵头单位再提交审核

审核地点:天工楼B601机房

3.第三轮终审711-715日)

主要对材料的逻辑性、格式进行审核。审核专班对材料进行交叉审核。(具体安排见附表3

审核人:由牵头单位负责人和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。

审核地点:天工楼B601机房

三、保障措施

1.人员保障: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固定专人驻点,不得脱岗。

2.数据保障:统一以全国高职状态数据平台为基准,多部门交叉校验,杜绝数据冲突、虚假填报。

3.调度督查:每天17:30专班通报进度;每周向学校报告工作进展。

4.纪律问责:严禁篡改数据、敷衍整改;滞后单位约谈并纳入年度考核;工作成效突出集体个人予以表彰。




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工作

综合协调组

202671


办公地址: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图新大楼 

Copyright© 2026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. 鄂ICP备10208586号-6